AI写作第一案腾讯胜诉!深圳南山法院:机器写稿同样享有著作权

乾明 发自 凹非寺
量子位 报道 | 公众号 QbitAI

AI生成的内容,算是作品吗?享有著作权吗?这个被太多人讨论与关注的问题,现在有了判例可循。

根据法制日报报道,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定:AI生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。

作为AI写作领域第一案,判决结果也引发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。外媒VentureBeat评论称:

…representing a notable milestone for AI’s credentials as a creative force.

人工智能创作的一个里程碑。

但也有人认为,这是错误的示范,AI之所以能够写出来文章,本身就是模仿与借鉴。

具体情况如何?我们先从这篇涉案文章开始说起。

AI写作第一案始末

2018年8月20日11:32分,上午股市刚刚收盘2分钟,腾讯证券就发表了了一篇股评文章,名为午评:沪指小幅上涨0.11%报2671.93点 通信运营、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,全文949字。

这不禁让人感到惊讶,到底是什么人,能够如此快速出稿?文章中也给出了答案,作者不是人。

文章是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的,也就是所谓的“自动生成”。

腾讯给其的定义是,一套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,2015年8月开发完成,每年能够用它完成大约30万篇作品。

本来是机器人展现出稿实力,大家看看也就罢了。但谁能想到,这篇文章竟然被网贷之家一字不差地搬运走了,放到了自己网站上。

然后腾讯生气了,就把网贷之家的运营方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。理由有两个,一是侵犯了著作权,另一是不正当竞争。

2019年9月,深圳市南山法院受理了这一案件,并于2020年1月进行了宣判,认为被告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,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。

但鉴于被告已经删除侵权作品,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人民币1500元。

目前,腾讯对此案尚无回应。

凭啥认定AI作品享有著作权?

法制时报的报道中,也进一步披露了法院的判决依据:

涉案文章由原告主创团队人员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,其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,其表现的内容体现出对当日上午相关股市信息、数据的选择、分析、判断,文章结构合理、表达逻辑清晰,具有一定的独创性。

从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成过程来分析,此文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,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“生成”的创作过程均满足著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,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文字作品。

因此,深圳市南山法院最终审定,腾讯胜诉,为AI生成的作品到底应不应该享有著作权提供了一个判例。

但AI生成的内容,是否享有著作权依旧很难形成定论,这方面的争论在人工智能开始创作以来,就争论不休。

一方面是,这些内容是否能够享有著作权?

2017年,微软的人工智能小冰推出了一本“个人”诗集《阳光失了玻璃窗》。很快,高晓松发微博指出,倘若微软小冰的作品被抄袭,谁来捍卫AI 的著作权?

他也指出,日本曾经修改过法律, 将人工智能生成的小说和音乐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之内。

一语成谶,很快这一诗集便被盗版,放到了一些电子书平台上。虽然有媒体报道关注此事,呼吁给小冰一个交代,但并没有后续。

但也有人认为,人工智能本身就是依靠数据,并无原创性可言。在美国,版权局更是明确要求,想要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,要保证作品是人写的。

这也就引出了关于AI生成作品的另一方面的争议:这些作品的版权属于谁?

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杂志在2017年也有过讨论。文章中指出,它(相关法律)的确可以拒绝对计算机生成的作品进行版权保护,也可以将这些作品的作者归于程序的创造者。

从腾讯这一案件中来看,深圳南山法院似乎选择了后者,腾讯拥有Dreamwriter生成内容的版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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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链接:
http://epaper.legaldaily.com.cn/fzrb/content/20200108/Articel08003GN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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